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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事指南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

一、业务范围
1、造价文件审查:施工图预算、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估算等设计造价文件的审查;
2、参加在建工程项目的现场造价核查;
3、参加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决算审核;
4、工程建设项目造价资料积累分析。

二、办事程序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受理、审核、并提交审核报告,报交通厅审批。
办事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公街2号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办事时间:早8:30至下午16:30 (公休日除外)

三、法律法规依据
1、《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第十六条(省人大常委会1999年第21号公布1999年7月1日正式实施);
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六条(经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自2000年3月7日发布起施行);
3、《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4、《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5、交通部颁发的文件、办法
⑴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2号文件公布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⑵交通部交基发[1998]112号《内河航运建设该概预算编制规定》。
四、联系方式
重点项目管理一、二科
电话:0451-82767877、0451-82767377


公路、水运工程定额管理

一、业务范围
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和公路养护工程各项计价依据的测查、制定与管理;为各地市公路造价管理站提供业务指导;为社会各界提供有关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造

价、公路养护工程造价各项计价依据的咨询服务。

二、法律依据
1、劳动人事部关于继续改好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工作的通知劳人劳[1987]26号(1987年11月17日)
2、劳动人事部关于继续改好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工作的通知劳人劳[1987]26号(1987年11月17日)
3、劳动人事部转发国家标准局《关于同意成立“全国劳动定额标准化委员会”的复函》的通知
4、交通部文件(88)交公路字186号
印发《关于加强公路工程定额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1988年3月19日)
5、黑龙江省交通厅文件黑交[1989]2号
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黑龙江省公路定额站任务、业务范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

三、办事程序
1、依据我省公路基本建设和公路养护发展情况、生产力发展水平,制定我省相关造价计价依据。
2、由我省各生产、设计、管理部门和各地市造价管理部门提出“四新”定额的项目,经总站审查确定后,进行“四新”定额的测查考核和编制工作。
3、为社会各界提供有关公路计价依据方面的业务技术服务。

办事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公街2号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办事时间:早8:30至下午16:30 (公休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定额管理科
0451---82767005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行业管理

一、业务范围
1、负责全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管理工作。
2、编制本省公路、水运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价格。

二、依据
1、交通部交工路发[1995]1235号文件《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2、交通部交工路发[1996]039号文件《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实施细则》
3、交通部交工路发[1996]224号文件《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培训管理办法》
4、交通部交工路发[1996]612号文件《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三、办事程序
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申请造价岗位资格证书,由本人申报,单位审核,省公路、水运造价管理部门(代厅)组织培训考试,报部审批。

办事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公街2号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办事时间:早8:30至下午16:30 (公休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行业管理科
电话:0451-82767879  0451-82767477


来源: 省造价站
发布时间: 200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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