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文件精神
就切实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我厅按照上级相关指示要求,迅速转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意见》,并提出5点要求,将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基本遵循,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要全面学习领会,强化思想认识,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上下功夫。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文件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要求把文件作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办安全生产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和安监人员的必修课。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逐级明确责任,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进一步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建立落实各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约谈机制。
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促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重点要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通行保障安全管理、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农村公路安全管理、公路路政安全管理,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是要健全应急体系,提高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急保障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进一步加强方案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进一步抓好人员装备管理,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
五是要强化绩效考核,加大资金投入,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发表彰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厅安全监督处供稿)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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