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信息订阅
You are here: Home » 交通信息 » 通知公告

嫩江至泰来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嫩江段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的规定,现将嫩江至泰来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嫩江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嫩江至泰来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嫩江段
(二)建设项目概要:嫩江至泰来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嫩江段,线路起于齐齐哈尔种畜场,终止于嫩江县城东侧与省道嫩黑公路交叉点终止。路线基本走向是由南向北。路线全长234.6km,建设里程230.6km,(起点4km列入绥满高速齐甘段建设),其中:利用已建一级路封闭改造高速里程141.6km,利用在建一级路封闭改造高速里程4.2km,利用在建二级路扩建高速里程84.8km。经塔哈乡、富裕县、二道湾镇、团结乡、拉哈镇、讷河市、老莱镇、伊拉哈镇、九三农垦分局(双山镇)、鹤山农场、前进镇。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43253万元,其中:齐齐哈尔至讷河段107130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757万元;讷河至嫩江段136124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529万元。项目建设期共3年,为20082010年。
(三)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国道G111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侯云生
  话:0452-3904666
  真:0452-3904567
通信地址:国道京加公路(G111)齐齐哈尔至讷河段K112公路处(讷河市)
邮政编码:161300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石文甲
E-mail:hsyhpc@163.cn
传真:0451-86303140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52
邮政编码:150080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向公众公布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3、评价单位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评价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给出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
5、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向公众公布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6、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环评工作主要内容: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及周围地区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环境影响评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影响评价、事故环境影响分析、水土保持、公众参与、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等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如何看待本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
2.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及其理由;
3.您重点关心的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在邮件或来函中注明您的个人简历及详细联系方式。
感谢您对嫩江至泰来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嫩江段建设项目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参与和大力支持!

来源: 厅文明办
发布时间: 2008-07-22

此文档已浏览 203